成都中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质量控制制度
成都中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
业务质量控制制度
本公司视业务质量为生命。为保证本公司每件业务都是规范、合格产品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情况汇报制度
项目小组在形成报告初稿之后,组长应主动联系邀请主管负责人参见听取小组成员情况汇报,每位小组成员应将所负责的工作情况及建议,如实归纳陈述,经大家讨论后确定最后意见。工作底稿应详实并经委托方签字认可后交组长。
二、业务质量终身负责制
项目组长对负责的项目承担主要责任。主要包括:整个工作制定、重点项目的确定、检查整个项目完成情况;程序与工作底稿填列是否完整正确、反映的事项是否清楚、证据是否充分适当、各项目之间的衔接是否合理,勾稽关系是否清楚、结论是否明确、观点是否适当、附注是否完整以及对客户的联络协调等。
三、工作规范拟定制度
部门负责人拟定本部门的工作规范程式以及全部表格和报告规范,并督促办公室输入微机编制目录,在业务工作中不断吸取其他机构及国际先进经验,使工作规程和报告、表格达到行业主管部门所规定的目标要求。
四、集体研究,层层把关制度
项目组长将抄写公正的报告交办公室打印,成交后上交分管负责审阅,并由公司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集体研究出具报告。
五、质量检查制度
项目负责小组应按规范要求填制工作底稿、取证单及有关表格。项目完成后,项目组长要对助手的工作进行检查,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检查或抽查。
六、经济惩罚制度
如项目报告出现表述不准确、技术处理不当、文字方面出现错误,及由此给公司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者,首先从有关人员应得收入中扣除10-20%作为处罚;出现工作底稿与报告结论不相符,应视作严重错误,扣发有关责任人应得收入的100%,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,按行业规定处罚;出具虚假报告者,扣除发其全部收入外,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。
七、档案整理制度
每项业务完成后,由项目组长牵头负责,助手参与,将工作底稿、现场查勘资料、委托方提供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整理成册,经相关负责人验收合格交办公室装订、归档。
八、风险金制度
根据有关规定,建立本公司风险金制度。凡公司个人执业业务收入均由公司提取10%的风险金,专款用于风险赔偿。提取该笔风险金后,三年内未发现执业者错误,流动还第一年的风险金。
本制度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